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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100吨4-8英寸IC级单晶硅及其制品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等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过程中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100吨4-8英寸IC级单晶硅及其制品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规模:企业拟投资20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建设新车间,购置永磁场、滚圆机、打标机等国产设备,改造清洗机、单晶炉、冷却系统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100吨4-8英寸IC级单晶硅及其制品的生产能力。目前,该项目已获得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19-330824-39-03-011232-000)。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区域无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保护对象,环境敏感点及保护级别见表1~表3。 表1 项目环境保护敏感点一览表
表2 水环境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表3 声环境主要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主要为含砷废气,经本次环评提出的处理措施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各污染物贡献浓度均不大,预测浓度均小于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内最大浓度点和敏感点预测浓度能满足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有: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水、水环真空泵排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含砷废水经自建含砷废水预处理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最终纳管进入开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马金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开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马金溪。 3、地下水影响结论 项目所在地位于开化县工业园区万向路5号,非地下水环境敏感区,企业废水不进入周边地表、地下水体。经过预测评价可知,只要企业在落实好防渗、防漏等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后,项目不会恶化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建设项目对地下水影响是可接受的。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车间内各类设备的运行噪声等,噪声源强在85~90dB(A)之间。噪声经经距离衰减和厂房、围墙隔声后,各侧厂界昼间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独山村昼夜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企业应加强防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厂区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石英坩埚、头尾料、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布袋收尘和生活垃圾等。废石英坩埚、废包装材料可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头尾料和布袋收尘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筒(箱)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能落实妥善处置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设置有完善的废水收集系统,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危废堆场地面及废水处理站等构筑物均采取严格的防水、防腐蚀、防渗漏措施,在落实好厂区防渗工作的前提下,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厂区内及其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4 企业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100吨4-8英寸IC级单晶硅及其制品技改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项目在开化县工业园区万向路5号实施,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总体发展规划。同时项目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符合《开化县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公示期间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因此,只要企业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主要是项目所在地附近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 2、征求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环保审批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联系电话:0570-6013153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石祥路新天地商务中心5幢东楼903室 电 话:0571- 86636442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 地址:开化县工业园区万向路5号 电话:13665707070 联系人:陈洪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盖章)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5日 环评报告书:海纳半导体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