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有效栏目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开化县茅岗二级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开化县水电实业公司
2019-06-0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开化县茅岗二级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开化县茅岗二级电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开化县水电实业公司

建设地点:开化县中村乡树范村

建设内容:茅岗水库二级电站取水水源为茅岗水库。利用一级电站尾水经由引水明渠引至发电厂房进行发电。电站总装机(1×700kW+1×250 kW+2×300 kW)容量为1550 kW发电引水流量3.46m3/s,设计水头71m,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507.4kW·h,年利用小时数3171h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环境

要素

名称

方位

距场界最近距离

规模

敏感性

描述

保护级别

环境

空气

树范村

树范村

NW

与电站场界最近距离~35m

317户,1117

一般

(GB3095-2012)二级

外洪丘

N

与电站场界最近距离~200m

岭后

S

与电站场界最近距离~400m

源口村

NW

与电站场界最近距离~940m

中村

池塘底

E

与电站场界最近距离~1350m

127户,443

中村

E

与电站场界最近距离~2450m

张村

SE

与电站场界最近距离~2000m

320户,1135

水环境

茅岗水库

NW

距离引水渠取水口~120m

中型

一般

(GB3838-2002)

II

引水渠

/

/

渠道

一般

区域地下水

电站周边

一般

(GB/T   14848-2017)II

声环境

项目场界外200m范围内

一般

(GB3096-2008)

1

地下水环境

评价范围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存在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保护资源

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名胜古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气,因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量很小,利用周边农田、林草地消纳,不新建排污口。由监测数据可知,本电站周边水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类水质标准,因此对周围的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电站运营期间噪声源主要来自主厂房水轮机、发电机运转噪声,经车间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周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周边敏感点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噪声1类标准,项目能满足达标排放原则。故电站正常运行时不会改变厂界及附近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类别,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浮渣、废机油及包装物等固废基本得到妥善处理,均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本项目已建成运行多年,项目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河湖湿地生境,未占用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通过现场勘探,施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已逐渐减小,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及水生态(环境)功能基本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2 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序号

主要污染源与污染物

污染防治措施

治理效果

1

废水

生活污水

经旱厕收集,利用周边农田、林草地消纳,不新建排污口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

噪声

机械设备噪声

设备选型时,水轮机组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

安装时,加装平衡块,使转子达到平衡;在端盖上加筋,增加端盖刚度,降低共振机械噪声。

水轮机安装在混凝土和上下盖板组成的封闭结构内,隔声降噪。

电站运行期间关闭车间门窗。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3

固废

生活垃圾

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并及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清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浮渣

废机油及包装物

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4

生态环境

对电站厂房周边和引水渠进行植物绿化,形成人造景观。对厂区污水净化处理等,减少垃圾、废水、污油等入河,避免二次污染。

通过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形成流动的水域空间,形成水域景观,也为各类水生生物和动植物种提供栖息地。(建议新增)

5

环境风险

泄露、火灾

对于电站运营期间电站事故或维修时排放产生且不能循环利用的废机油,电站设置专门危废暂存间,并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合法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处置。

完善电站安全生产制度和设施,加强管理,制定严格操作规程和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完整的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完善矿物油泄漏应急回收设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位于开化县中村乡树范村,项目营运后,可充分利用流域水能资源,进行水力发电,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符合相关国家政策。建设单位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好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的前提下,各种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减缓与改善。本工程建设不违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的约束,且没有制约本工程建设的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1964~2019618日)。公众可登陆下方链接下载《开化县茅岗二级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索要。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联系电话:0570-6013153

2)建设单位:开化县水电实业公司——鲁总 13750705353

3)环评单位:浙江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毛工/18767005770

单位所在地址:衢州市白云中大道88幢颐高广场A1211

 

 公告发布单位:开化县水电实业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