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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欣欣电站(普通合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告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开化县欣欣电站(普通合伙)项目 建设单位:开化县欣欣电站(普通合伙) 建设地点:开化县华埠镇华民村 建设内容:开化县欣欣电站采用坝后式取水进行发电,电站总装机容量为(6×250 kW)1500 kW,是以发电、供水综合利用的建设项目。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38.1m3/s,设计水头4.5m,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540.79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605h。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气,因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量很小,经化粪池处理,利用周边农田、林草地消纳,不新建排污口。由监测数据可知,本电站周边水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类水质标准,因此对周围的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电站运营期间噪声源主要来自主厂房水轮机、发电机运转噪声,经车间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周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周边敏感点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噪声1类标准,项目能满足达标排放原则。故电站正常运行时不会改变厂界及附近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类别,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浮渣、废机油及包装物等固废基本得到妥善处理,均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本项目已建成运行多年,项目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河湖湿地生境,未占用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通过现场勘探,施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已逐渐减小,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及水生态(环境)功能基本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位于开化县华埠镇华民村,项目营运后,可充分利用流域水能资源,进行水力发电,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符合相关国家政策。建设单位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好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的前提下,各种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减缓与改善。本工程建设不违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的约束,且没有制约本工程建设的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19年7月15日~2019年7月30日)。公众可登陆下方链接下载《开化县欣欣电站(普通合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索要。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联系电话:0570-6013153 (2)建设单位:开化县欣欣电站(普通合伙)——应总/15924080905 (3)环评单位:浙江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毛工/18767005770 单位所在地址:衢州市白云中大道88幢颐高广场A座1211室
公告发布单位:开化县欣欣电站(普通合伙) 公告发布时间: 2019-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