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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顺发矿业有限公司 开化县张湾乡潭头村鸡公岩萤石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开化县张湾乡潭头村鸡公岩萤石矿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开化县顺发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开化县张湾乡(现属池维镇管辖)潭头村 建设内容:开化县顺发矿业有限公司取得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延续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300002011096110119618)。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而成,矿区面积0.1637km²,开采深度为+305.99m~+85m,开采矿种为萤石(普通),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万t/a,有效期限:2018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05日。矿山经多年的开采,矿区范围内的资源量已枯竭。为满足矿山建设生产的需要,2020年1月取得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矿区范围批复(浙采范〔2020〕第1号),矿区采矿权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为+305.99m~-160m,矿区面积0.1637km2,开采矿种为萤石矿。本次矿山生产规模为3万t/a,生产服务年限约4.0年;采用地下开采方式,浅孔留矿法的采矿方法,由地下运矿车运输至地表,汽车外运至配套的开化顺福萤石有限公司浮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爆破废气、采矿通风粉尘、地面装卸粉尘、矿石堆场和废石堆场扬尘、公路运输扬尘及食堂油烟废气。 ①由估算模式可知,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正常生产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较小,最大占标率因子为颗粒物,占标率为8.97%,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因此不会出现周围环境质量降级现象。 ②根据估算模型计算结果可知,各污染物的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为8.97%,未超出环境质量标准,因此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开采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矿井涌水收集后一并经沉淀后采用除氟过滤器去除氟化物,处理后的清水在高位水池内储存,部分泵送至到高位水池,井下生产用水从高位水池内取水,全部作为矿区井下用水和运输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后由附近农民定期拉走做农肥灌溉之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正常生产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产生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正常工况下,矿区正常开采过程矿井涌水经收集沉淀除氟处理后回用于井下作业,提高矿山废水综合利用率;无有毒有害废水排放,防止水土污染;采取污染源阻断隔离工程,防止固体废物淋虑液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采取堵漏、隔水、止水等措施防止地下水串层污染。对矿山开采产生的机械废物及生活废物集中处理,不随意丢弃或排放。因此基本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经预测,矿井涌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周围,由地表入渗,连续排放 5 天,365 天后距排放点 100m、200m 处,地下水中氟化物浓度均能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开采期间设备噪声对场界和矿区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很小,场界各预测点的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最近敏感点茶坞棚村、后村埂村的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建议业主对运输单位加强管理,采取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车辆在凌晨、午间休息时间运输,限速、禁鸣,最大程度减轻交通噪声对公路沿线后村埂、茶坞棚等敏感点的影响。 (5)爆破产生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爆破产生的噪声,由于是地下开采,各类噪声经过围岩及矿体的屏蔽、衰减,噪声传至地面时已低于80dB。且本项目爆破只在昼间进行,因此不会对周边的村民日常生活产生影响。 本项目为井下爆破,开采与周边村落高差较大,但周边的最近零星村民为东北侧的后村埂自然村,有4户村民约19人居住,与矿区边界最近距离约30m;北部为茶坞棚自然村,共有7户村民约26人居住,与矿区边界最近距离约80m。因此,为最大程度地减小本项目井下爆破活动对项目采矿区附近的村落的不良振动影响,建议在项目营运期实施井下爆破作业时间,一次装药量要尽可能小,建议一次装药量最大不超过 25kg。 (6)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矿山开采期间巷道掘进、凿岩钻孔等过程产生的废石回填于现有采空区;出矿手选产生的手选废石时堆置堆场内,后期用于采空区;矿井涌水处理设施沉淀池清理的泥砂量与废石一起用于采空区回填。采用单一废石干式充填方法回填。生活垃圾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集中处置。各类固废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位于山林地带,项目通过对“三废”及噪声污染进行了有效的治理,使项目对当地生态,以及景观的影响较小。另外项目总体占地面积不大,破坏地表植被面积小,造成的生物损失量小,对生态的影响仅限于矿区局地小环境,对区域生态的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本环评对项目存在的危险源进行了识别和确认,并提出了风险控制和应急的措施。本报告认为建设单位在严格遵守有关爆破品管理、危化品安全管理等规定的前提下,本项目发生环境风险的几率很小,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但是由于危险源发生环境风险时,会造成较大的危害性后果,建设单位应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建立自我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保持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生产期的正常生产。一旦事故发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力争使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开化县顺发矿业有限公司开化县张湾乡潭头村鸡公岩萤石矿开采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同时,该项目也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粉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影响及生态环境影响。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切实落实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和生态保护、恢复措施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切实做好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工作。同时,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项目服务期满后,应及时恢复当地生态环境现状,尽可能减缓或避免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使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在落实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0年03月23日~2020年04月03日)。公众可登陆下方链接下载《开化县张湾乡潭头村鸡公岩萤石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索要。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联系电话:0570-6013153 (2)建设单位:开化县顺发矿业有限公司——李总/1373505333 (3)环评单位: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吴工/13758105991 单位所在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拱秀路288号
公告发布单位:开化县顺发矿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3-20 |